食堂农产品配送自查自检制度
我司将本着对采购方负责的态度,在接受采购方对食材供应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与考核规定外,我司还将通过以下自查自检自监自改的方式做好采购方的食材配送服务。
1、食材质量接受采购方的检查监督;
2、我司对参与本项目食材配送团队的管理工作接受采购方在现场管理、卫生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
3、采购方监督配送过程并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我司就合同执行中的任何问题,应和采购方代表联系。采购方代表具有以下权力:
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有违背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事件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限期改正;
反映用户对食材的意见和要求,凡属合理要求,我司需接受并期限改进。对小部分职工可能提出的难以实现的要求作解释和说服工作;
对我司的配送人员,如采购方认为不合适的,在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取得批准后客户以书面的形式将处理意见通知我司,我司应在接到通知后将此人调整到其它岗位;
4、采购方在对该食材账目进行审计时,我司应对其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浙江兴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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